房产过户时,个税减免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17 10:20:16    
一、

房产过户时,个税减免的条件有哪些

  房产过户时,个税减免的条件如下: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二、

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项目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项目有: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3.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4.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提醒您,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三、

个人所得税退税退多少钱

  上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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