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个人所得税改革模式
发布时间2024-08-19 10:04:59    

最近两会召开,由格-力的董*珠提出提高中国人民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于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指出中国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对小编来讲真的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模式。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前的起征点

我国现行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是从10月开始执行的。近7年来,我国每年人均收入增长均超过GDP增速,老百姓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消费上涨幅度不低,个税起征点自然有“水涨船高”的迫切需求。一直以来,之所以没有提高起征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有不少财税学者认为,简单提高起征点并不公平,可能导致收入越高的人减税越多,从而加剧贫富差距。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

个税改革远非是将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或7000这么简单。目前,个税改革还应遵循三个方向:

一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这种改革比较简单易行,相比中低收入者,月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减税效应更加明显,这不利于税收公平,也有违个税改革“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即中低收入者少缴或免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

二是建立分类征收和税前扣除机制。现在的税收制度不论人们经济负担大还是小,起征点都是一样的。假如能把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息、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家庭支出纳入税前扣除部分,能为养老育儿压力较大的工薪族减轻不少负担。

三是下调税率。我国现有的个人所得税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3%-45%,对于老百姓来说,税率仍然偏高,其最高边际税率45%已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

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院院长刘*希所说,建立分类征收,以家庭为单位的征收难度很大。的确,建立分类征收和税前扣除机制的基础工作量很大,难以一步到位。所以,个税改革要有次优思维,实现真正“精准个税”具有复杂性、长期性、综合性,在“最优”效果一时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我们不妨正视公众反映强烈的个税征收不合理问题,及时动态调整个税起征点,以“次优”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收入分配改革、提升中低收入者的获得感。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模式,虽然不像小编想的那么简单,只是单纯的提高起征点,而是从多个方面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但是这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如果网友需要其他的法律咨询,也提供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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